中百集团:章程修正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运作效 率,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 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5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人数 4 名不变;公司监事会 成员人数由 5 名调整为 3 名(含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拟增加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 | |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公司职 |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公司职工 | | 1 | 工代表。设董事长 1 人,根据需要 | 代表。设董事长 1 人,根据需要可 | | | 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 以设副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