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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000767晋控电力(000767)2024-02-06 17:0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考核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高管资格及权利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以下权利: (一)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 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 2 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 交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 (二)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 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