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00767晋控电力(000767)2024-02-06 17:0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 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2]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23] 会议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21] 选举制度 - 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超30%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取累积投票制[25]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