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晋控电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独立董事参加[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2] 会议审议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意见 - 会议按规定制作记录,记录讨论事项相关内容[6]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反对和无法发表[6] 公司义务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6]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