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由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13] 细则试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