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相关 - 报告期内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52,065.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48%,对关联方恒申寰宇销售额占比3.64%[1] - 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计209,714.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0.19%,对关联方申远新材料采购额占比11.58%[1] -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308.77万元,同比下降62.87%[27] - 2021 - 2023年向湖北三宁采购发生额(含税)分别为31526.50万元、34159.89万元、40251.28万元[28] - 2021 - 2023年向福建天辰采购发生额(含税)分别为25126.06万元、18202.76万元、22650.63万元[28] - 2023年向湖北三宁采购己内酰胺金额为40251.28万元,向天辰耀隆采购为22650.63万元[34] 股权结构 - 2024年1月力恒投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力恒投资、恒申寰宇与申远新材料均受恒申控股控制[1] - 报告期末第一大股东青岛昌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49%,股份质押冻结率为100%[10] - 2024年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毕,新增158441886股于1月29日上市[20] - 发行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23.36%股权,陈建龙成为实际控制人[20] - 青岛昌盛持股比例降低至21.15%,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20] 业务合作 - 主营业务包括外购己内酰胺生产锦纶6切片,部分外销,部分生产锦纶丝后外销[3] - 向申远新材料采购原材料己内酰胺,向恒申寰宇销售锦纶6切片[3] - 与恒申寰宇交易价格参照中石化己内酰胺月度结算价加市场公允附加值,交易具商业实质[4] - 申远新材料己内酰胺生产工艺先进,产品品质好,与公司合作可稳定采购渠道和生产经营[4] - 向恒申寰宇销售有单据支撑,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6] 司法纠纷 - 昌盛日电涉及多起借款合同纠纷,多笔标的本金分别为3847.41万元、29969.59万元、36160.60万元等[18] - 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系争金额37417.24万元,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系争金额36862.51万元,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借款合同纠纷系争金额31892.35万元[15] - 青城昱晖起诉昌盛科技系争金额为33915.69万元[16] -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起诉昌盛科技系争金额为17036.91万元[16] - 中信金租起诉岫岩昌盛要求支付到期应付款项为14177.63万元[16] - 2017年10月陕西口行向杨凌华盛提供4.2亿元借款,一审判决杨凌华盛偿还本金2.9913067652亿元等[17] - 2017年10月山东丝路对昌盛日电增资1亿元,昌盛日电在8928.712万元及收益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7] - 2017年6月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重庆昌盛提供最高不超6亿元贷款,执行标的为2.80235344亿元及利息[17] - 昌盛科技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生效,标的本金1.7922亿元,被告尚未履行还款义务[17]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21] - 2023年度财务部核查关联方交易和资金往来无异常[22] - 2023年度资金管理中心查验对外担保情况无异常[22] - 2023年度中审亚太出具报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对公司无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23] - 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26] 供应商情况 - 向湖北三宁预付980.42万元,占总预付余额比例42.44%;向福建天辰预付426.80万元[27] - 湖北三宁己内酰胺定价参照当天华东地区现货市场价格,福建天辰按中石化月度结算价定价[30] - 湖北三宁己内酰胺产能为14万吨/年,福建天辰为35万吨/年[34] - 预付福建天辰427万元、湖北三宁980万元采购货物均在2024年1月前入库[34] 审计程序 - 会计师核查预付款项时了解采购与付款内控并进行控制测试[36] - 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采购业务模式等情况[37] -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供应商基本信息并与关联方清单核对[37] - 对供应商实施采购额及余额的函证程序[37] - 分析供应商基本情况、业务合作等情况[37] - 获取并检查供应商采购框架合同等资料[37] - 对供应商进行银行存款双向流水检查及票据审计[37] - 检查预付款项期后结转情况并获取相关单据[37] - 分析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账龄[38] - 认为美达股份向湖北三宁及福建天辰的采购是真实的[39]
美达股份: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