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 司之间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96,733.06 万元,占归属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3.86%,未超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540,000 万元担保限额。独立董事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 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