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成 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议案,现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调整后)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朱英因当 前担任公司监事一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未完全达标,合计 41.73 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