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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中国武夷董事会秘书制度(2023年12月)
000797中国武夷(000797)2023-12-29 20:49

1.0 目的 1.1为了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1.2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2.0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1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 1 - 2.2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深交所认可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 兼任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