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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0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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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00079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 18 - 3.0 工作准则 3.1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2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2.0 定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层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3.0 人员组成 3.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 3.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3.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3.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委员 ...
中国武夷(000797)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1 - | 1 .0 总 则 . | | --- | | 2 .0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3 .0 股 份 . | | 4.0 股东和股东会 . | | 5 .0 董事会 . | | 6 .0 公司党组织 - 59 - | | 7.0 高级管理人员 | | 8.0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4 - | | 9.0 通知和公告 | | 10.0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72 - | | 11.0 修改章程 | | 12 .0 附则 | 1.0 总则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1.2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股东、职工、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党组 织 ...
中国武夷(0007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了提升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价值,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增强信息披露的效能,增进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2.1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关系,也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 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 1 -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3.0 原则 3.1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
中国武夷(0007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2.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及方式 2.1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2.2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 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 1 - 违法行为。 2.3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事 ...
中国武夷(000797) - 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5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公告
2025-10-21 18:46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7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15 项 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 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修订,同时制定《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13 项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序 ...
中国武夷(000797)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加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 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3.0 原则 制定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 1 - 3.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 程,覆盖公司及司属各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2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 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3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 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 ...
中国武夷(000797) -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 机制,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 价。董事会在进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的原则,保障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科学有效。 3.0 适用范围 适用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 - 1 - 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 4.0 原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 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薪酬制度遵循 以下原则: 4.1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1.0 目的 1.1 为了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现行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规章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2.1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2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 10 -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深交所认可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 兼任董事会秘书。 2.3 有下 ...
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8:46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武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 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职情形。 3.0 原则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3.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1.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1.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 之日起未逾 2 年; 4.1.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 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