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 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