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升公司财务质量,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九洲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工作, 并协同公司有关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基础工作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