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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0801四川九洲(000801)2024-04-25 21:11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