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 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