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上海北京苏州杭州南京深圳重庆成都太原青岛长春福州广州合肥济南南昌天津武汉 ·乌鲁木齐长沙昆明厦门西安海口·郑州香港伦敦·西雅图·新加坡东京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上海锦天城(重庆) 律师事务所 关于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财信地产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贵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