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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公司章程(2024年9月)
000839ST国安(000839)2024-09-26 18: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9月10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19,826,352元[10] - 公司发起人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发起时认购15000万股,1997年10月以资产出资[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19,826,352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8]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监高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8]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49][50] - 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5] - 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95] -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项不超公司总资产30%的经营活动[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100] 其他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8][110]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1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2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4] - 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7] 重大事项与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判断标准为单项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交易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3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8,1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58,160]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4] - 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