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汪建明女士、黄剑锋先生、刘婷女士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汪建明女士、黄剑锋先生、刘婷女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