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主体信息 -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4,750万元,成立于2018年09月05日[11] - 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12] - 主要业务为产业投资、自来水销售及煤气业务等,承担产业投资职能及部分房屋租赁业务[14] - 控制8家核心企业,如安庆水务集团注册资本11000万元,持股比100%[15] 收购情况 - 2024年7月31日,城投公司将持有的华茂集团31%股权(认缴出资额3500.83万元)无偿划转给产投公司,8月2日完成变更登记[24][25][35] - 2024年7月31日,安庆华盈将持有的华茂集团14.95%股权(认缴出资额1688.3万元)表决权委托给收购人,委托期限为长期[39] - 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4月1日[36] - 收购后产投公司控制华茂集团45.95%股权表决权,间接控制华茂股份46.40%股份(437,860,568.00股)[10][32] 收购目的与合规 - 收购目的是推进国企改革[23] - 2024年5月14日收购获安庆市国资委批准[24] - 收购人及其董监高最近五年未受相关处罚、未涉重大经济纠纷等[16][18][22] - 收购人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22]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26] - 未来12个月无改变华茂股份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42] - 未来12个月无对华茂股份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43] - 无改变华茂股份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45] - 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员工聘用计划》修改计划[46][47][48] 其他情况 - 收购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产投公司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51] - 产投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6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超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6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无超5万元以上的交易[67] - 本次收购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0][71]
华茂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