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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880潍柴重机(000880)2024-04-12 18:26

第一条 为了适应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发展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并对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决策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评审 小组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 (二)由投资评审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