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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000880潍柴重机(000880)2024-04-12 18: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确保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还须安排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核委员会 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 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 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上述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