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2 | | 第三章 |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和程序 5 | | 第五章 | 附 则 7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要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承办审计委员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