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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A: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000888峨眉山A(000888)2024-03-29 21:21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四条 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本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对投资企业的管控,科学有效对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本公 司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本公司委派或提名并代表本公司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 股公司(以下简称"派驻企业")出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岗 位的人员。其中,董事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 职务包括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派驻企业公司章程规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外派到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 司任职的外派人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人员的日常协调管理工 作,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