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钾国际: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893亚钾国际(000893)2024-05-20 21:26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广东省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所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 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亚 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现行有效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