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修订稿)》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 务发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促进港务发展各单位科学运用 预算管理工具,充分发挥预算管理职能,实现经营发展目标,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港务发展本部、全资、控股以及实 施控制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是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 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 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经营和战略目标 的系统化管理方法和工具。预算管理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 调整、控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港务发展全面 预算管理工作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 报规范,向港务发展报送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第五条 港务发展依据本制度对企业预算编制、报告及 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 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第二章 预算任务和内容 第六条 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 个环节,是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 要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