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动 - 1999年3月31日获批发行15000万股A股,6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3] - 2003年5月26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50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8500万股[4] - 2018年6月28日资本公积转增98300万股股票,总股本增至156800万股[4] - 2018年9月27日泸天化集团受让28600万股,占总股本18.24%,成为控股股东[4] - 2020年12月泸天化集团转让7840万股,转让后直接持股13.49%,仍为控股股东[5] - 2024年3月1日至9月1日泸天化集团增持2509.14万股,截至9月1日持股占比15.09%[5]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章程修订后对党委委员有法律约束力[3]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肥料销售[4] - 收购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召开股东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和监事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任职规定 - 因犯罪被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任职[9]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每年度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达会议总数的1/4或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1] 决策程序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1]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13]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相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12]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安排,纳入年度预算[1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可“现场+视频”[12] -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12] -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14]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18]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监事通过,独立董事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6]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等方式,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股利[18] - 公司按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存在未弥补亏损时不得分配[18]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 - 当年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超5000万元、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或降低分红比例[19]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9]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新股等[19]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0][21] - 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申报债权[21]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将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发布[22]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24]
泸天化: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