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陵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陵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1 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7,924,528 股,发行价格为 6.3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749,999,998.08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7,367,708.7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42,632,289.33 元。2024 年 3 月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