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与适用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等人员和机构[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单笔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2]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6]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17] 披露职责与程序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发言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信息披露职责,包括协调工作、组织会议等[22][24] - 定期报告披露需按程序进行,各部门及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资料[26][27] - 发生特定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在事件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披露[27]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相关人员审阅确认,最后经董事长审核通过[27] 披露文件与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采用中文文本[30]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指定报刊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31] 保密与制度管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泄密造成损失需赔偿[3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原制度废止[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南天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