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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000959首钢股份(000959)2024-04-21 15:52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的委托,担任首钢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深交所1号监管指南》")、《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