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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000968蓝焰控股(000968)2023-12-11 21:1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