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股东大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当日[18] 股东大会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监事会、提议股东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 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依次确定主持人[29]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前,会议登记终止[25][2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7]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3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股东发言不得超两次,第一次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30] -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在会前2天向会议登记处登记[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表决权数应超过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41]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6]
银泰黄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