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