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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投资管理办法
001219青岛食品(001219)2024-08-23 18:21

审批权限 - 股东大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50%且绝对金额有要求[8]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10%且绝对金额有要求[9] - 董事长审批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多项指标低于10%或绝对金额有要求[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未达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未达30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12]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子公司按《公司章程》履行立项审议程序[12] - 投资项目立项会议材料应包括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公司战略等内容[13] - 公司股权及金融类项目投资建议书由战略投资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建议书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13] - 涉及与第三方合资合作或收购兼并的投资项目须编制包含法律与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13]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等12项内容[14] - 涉及股权或资产收购项目审批前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审计及法律尽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15] - 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包括项目责任部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立项等5个步骤[16] 投资后管理 - 项目投资后,被投资公司需确定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数量,明确决策权限[17] - 被投资子公司应定期报送运营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财务部门分析汇总并汇报[18] - 股权投资项目合作终止,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完成变更或注销登记[20] - 公司每年对被投资子公司资金、资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20] - 投资项目实施半年内组织跟踪检查,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价[20] - 重大投资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的6个月内进行后评价[25]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各环节严格保密,投资行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相关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33] -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