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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1287中电港(001287)2024-01-10 18:0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