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设立新企业、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股权投资; (二)并购与重组、资产收购; (三)股票、国债、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种等证券投资; (四)委托理财及经营租赁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 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简称子公司, 下同)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