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 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 信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经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核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企业法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 因公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