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所做陈述、说明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本所及本所律师已 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就本激励计划以任何形式向本所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