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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001319铭科精技(001319)2023-12-29 19:4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 相关备查文件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 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