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治理 -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议案[1]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提提案[3][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披露信息[5] 股东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6]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6] - 为关联人担保议案表决需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董事会 -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2] - 对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监事会 - 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8]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1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2][23]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4] - 公司解散应公示,董事成立清算组清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