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交易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7] - 董监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7]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4] - 董事等买卖股票触犯法规,公司提交有权机关处理[24] - 董事等因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等[24]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身份和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0]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办公室[10] - 新任董监高应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董监高应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2]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0]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2%需披露进展公告[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6]
登康口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