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5 1/5 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方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