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开一次专门会议,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4] - 召集人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提议可召开[6] - 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电话通知[3][4] 召集人推举 - 换届后首次会议前,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任期同董事会[5] 决策规则 - 行使特别职权及特定事项需会议讨论,全体过半同意[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其他方式[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多项内容,独立董事签字确认[6][8]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