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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001896豫能控股(001896)2023-12-08 19:0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提 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