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公司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