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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002007华兰生物(002007)2024-03-29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首次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28,780,926元[11]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由发起人认购[17]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828,780,926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比例不超50%[2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权力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3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41]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有相关提议和召集规定[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6][11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42] - 公司应每年度分红一次,有特定情况除外[14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的10%[14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6]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