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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011盾安环境(002011)2024-04-18 19:18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刘金平先生、李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刘金平先生、李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