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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电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028思源电气(002028)2024-05-16 18:58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