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1)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配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政策制订与调整 - 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和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8] - 需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8] 其他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3]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9] - 规划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