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4)
002038双鹭药业(002038)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