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致: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猫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