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修订后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股东大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3]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审计等四个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七项内容[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4]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6]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 审议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2/3以上通过[6]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上限[6]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6][7]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6][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7] - 公司规划每年股东大会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7] -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7]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8] 监督与披露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9]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情况并专项说明五项事项[9] 其他 - 《公司章程》除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不变[9] -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章程变更事宜[9] - 公告包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11]